每件魔法物品都屬於一個類別。「魔法物品類別」表列出了九個類別並提供了範例。類別的規則列於表後。
護甲類別中的物品通常是「裝備」中護甲的魔法版本。除非護甲的描述另有說明,否則必須穿戴該護甲才能使其魔法生效。
有些魔法護甲套裝指定了它們的護甲類型,例如鍊甲或板甲。如果未指定類型,請選擇類型或隨機決定。
藥水類別中的物品可能是必須飲用的魔法釀造物,或者是必須塗抹在生物或物體上的油。典型的藥水包含 1 盎司裝在小瓶中的液體。
使用藥水。 藥水是消耗性物品。飲用藥水或對另一個生物餵食藥水需要一個附贈動作。塗抹油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具體取決於其描述。一旦使用,藥水會立即生效,並被消耗掉。
混合藥水。 角色可能會在仍處於另一種藥水效果下時飲用一種藥水,或將幾種藥水倒入同一個容器中。創造藥水所使用的奇怪成分可能會導致不可預測的交互作用。
當角色將兩種藥水混合在一起時,請在「藥水混用表」上擲骰。如果混合了兩種以上,請為隨後的每一種藥水再次擲骰,並結合結果。除非效果顯而易見,否則僅在效果變得明顯時才揭示它們。
| 1d100 | 結果 |
|---|---|
| 01 | 兩種藥水都失去效果,混合物會以自身為中心在 5 呎半徑的球體範圍內產生魔法爆炸。該區域內的每個生物受到 4d10 點力場傷害。 |
| 02–08 | 兩種藥水都失去效果,混合物變成你選擇的一種攝入型毒素(見「毒素」)。 |
| 09–15 | 兩種藥水都失去效果。 |
| 16–25 | 其中一種藥水失去效果。 |
| 26–35 | 兩種藥水都有效,但其數值效果和持續時間減半。如果藥水沒有數值效果且沒有持續時間,則改為失去其效果。 |
| 36–90 | 兩種藥水都正常運作。 |
| 91–99 | 兩種藥水都有效,但其中一種藥水的數值效果和持續時間加倍。如果兩種藥水都沒有可以以此方式加倍的內容,它們將正常運作。 |
| 00 | 只有一種藥水有效,但其效果是永久的。選擇最簡單的效果使其永久化,或者選擇看起來最有趣的效果。例如,治療藥水可能會使飲用者的生命值上限增加 2d4 + 2,或者隱形藥水可能會無限期地給予飲用者隱形狀態。由你自行決定,解除魔法法術或類似的魔法可能會結束此持久效果。 |
除非描述另有說明,否則戒指類別中的物品必須戴在手指或類似的手指部位上才能使其魔法生效。
權杖類別中的物品通常是由金屬、木頭或骨頭製成的手杖。典型的權杖重 2 到 5 磅。
除非描述另有說明,否則權杖可以作為秘法法器使用。
卷軸類別中的物品是一捲紙或羊皮紙,有時附在木桿上,通常保存在象牙、玉石、皮革、金屬或木頭製成的管子裡。最常見的卷軸是法術卷軸,即以書面形式儲存的法術。然而,有些卷軸,如防護卷軸,帶有並非法術的咒語。
使用卷軸。 卷軸是消耗性物品。釋放卷軸中的魔法需要使用者閱讀卷軸。當其魔法被引發後,卷軸就不能再次使用。它的文字會消失,或者它會化為灰塵。
任何能理解書面語言的生物都可以閱讀卷軸並嘗試啟動它,除非其描述另有說明。
法杖類別中的物品在外觀上差異很大:有些通體直徑幾乎相等且光滑,有些則節結扭曲,有些由木頭製成,有些則由拋光金屬或水晶組成。法杖重 2 到 7 磅,很適合作為手杖或拐杖。
除非描述另有說明,否則法杖可以作為非魔法的短棍和秘法法器使用。
魔杖類別中的物品通常長 12 到 15 英吋,由金屬、骨頭或木頭製成。尖端鑲有金屬、水晶、石頭或其他材料。
除非描述另有說明,否則魔杖可以作為秘法法器使用。
魔法武器通常是「裝備」中武器的魔法版本。有些魔法武器在其描述中指定了武器類型,例如長劍或長弓。如果未指定武器類型,你可以選擇類型或隨機決定。
彈藥。 如果魔法武器具有彈藥特性,則對於任何關心武器是否為魔法武器的規則而言,從中發射的彈藥都被視為魔法彈藥。
奇物包括可穿戴物品,如靴子、腰帶、披風、護身符、胸針和頭環。袋子、地毯、雕像、號角、樂器等也屬於此類別。
每件魔法物品都有稀有度,這提供了該物品相對於其他魔法物品強度的粗略衡量。稀有度顯示在「魔法物品稀有度與價值表」中。
普通的魔法物品,如治療藥水,是最豐富的。神器,如龍族法球,是無價、獨特且難以獲得的。
普通魔法物品通常可以在城鎮或城市中買到。非普通和稀有魔法物品通常只能在城市中找到,而更稀有的魔法物品可能只能在奇妙的地點出售,例如黃銅之都或印記城。如果你允許角色在你的戰役中買賣魔法物品,稀有度可以幫助你設定這些物品的價格。金幣價值提供在「魔法物品稀有度與價值表」中,儘管賣家可能會要求服務而非金錢作為報酬。
如果魔法物品包含在「裝備」中有購買成本的物品(例如武器或護甲套裝),請將該物品的成本加到魔法物品的價值上。例如,+1 護甲(板甲)的價值為 5,500 GP,這是稀有魔法物品的價值(4,000 GP)與板甲的成本(1,500 GP)的總和。
| 稀有度 | 價值* |
|---|---|
| 普通 | 100 GP |
| 非普通 | 400 GP |
| 稀有 | 4,000 GP |
| 極珍稀 | 40,000 GP |
| 傳說 | 200,000 GP |
| 神器 | 無價 |
| *消耗性物品(除法術卷軸外)價值減半。_法術卷軸_的價值是抄寫該卷軸成本的兩倍(如「裝備」的「抄寫法術卷軸」部分所述)。 |
獎勵魔法物品是 DM 的權限。你可以因為故事需要或者玩家會特別高興擁有它而獎勵魔法物品。本節幫助你決定哪些魔法物品最終會落入角色手中。
「按等級獎勵的魔法物品表」顯示了 D&D 隊伍在戰役期間通常獲得的魔法物品數量,到 20 級時總共一百件魔法物品。該表顯示了在四個遊戲階層的每一個階層中,每種稀有度的物品應該分發多少件。
神器在表中被省略,因為它們最常用作高等級冒險中的情節裝置,並且角色很少能長時間擁有它們(因為神器註定要被摧毀,或者因為戰役已接近尾聲)。
玩家願望清單。 鼓勵你的玩家列出一份願望清單,寫下他們希望角色在戰役過程中找到的魔法物品。如果你想獎勵一件魔法物品但心中沒有特定的物品,你可以從玩家的願望清單中挑選一件適當稀有度的物品。
冒險中的庫存過剩。 在創造或修改冒險時,假設角色不會找到你放置在其中的所有魔法物品。冒險通常可以包含比「按等級獎勵的魔法物品表」中的數量多 25% 的物品(無條件進位)。例如,設計用於讓角色從 1 級升到 4 級的冒險可能包含十四件物品而不是十一件,預期其中三件物品不會被發現。
| 角色等級 (遊戲階層) | 普通物品 | 非普通物品 | 稀有物品 | 極珍稀物品 | 傳說物品 | 所有物品 |
|---|---|---|---|---|---|---|
| 1–4 (階層 1) | 6 | 4 | 1 | 0 | 0 | 11 |
| 5–10 (階層 2) | 10 | 17 | 6 | 1 | 0 | 34 |
| 11–16 (階層 3) | 3 | 7 | 11 | 7 | 2 | 30 |
| 17–20 (階層 4) | 0 | 0 | 5 | 11 | 9 | 25 |
| 總計 | 19 | 28 | 23 | 19 | 11 | 100 |
你可以使用「魔法物品追蹤器」表來追蹤角色獲得了多少魔法物品。每次角色獲得一件魔法物品時,在與該物品稀有度和角色當前等級範圍相對應的空圈中打勾。如果角色獲得了一件在當前等級範圍內沒有未打勾圓圈的稀有度魔法物品,請在較低階層的空圈中打勾。如果所有較低等級範圍也沒有剩餘圓圈,請在較高等級範圍的空圈中打勾。
當你決定寶藏包含魔法物品時,有兩種方法可以確定這些物品的稀有度。你可以根據你已經分發的物品選擇適當的稀有度(使用魔法物品追蹤器表來追蹤),或者你可以在「魔法物品稀有度表」上擲骰。
要使用該表,請在頂行找到角色的等級。擲 1d100,然後在該列向下讀取以找到你的擲骰結果。然後向右讀取以找到物品的稀有度。
————— 1d100 擲骰結果 —————
| 等級 1–4 | 等級 5–10 | 等級 11–16 | 等級 17–20 | 物品稀有度 |
|---|---|---|---|---|
| 01–54 | 01–30 | 01–11 | — | 普通 |
| 55–91 | 31–81 | 12–34 | — | 非普通 |
| 92–00 | 82–98 | 35–70 | 01–20 | 稀有 |
| — | 99–00 | 71–93 | 21–64 | 極珍稀 |
| — | — | 94–00 | 65–00 | 傳說 |
通常需要一個魔法動作來啟動魔法物品。物品的使用者可能還需要做一些特別的事情。每個物品類別或個別物品的描述詳細說明了如何啟動物品。某些物品使用以下規則進行啟動。
指令語是一個單詞或短語,必須被說出或用手語表達才能使物品運作。口述的指令語必須是可聽見的,並且在所有聲音都被抑制的區域(如沉默術法術區域內)無法運作。
有些物品在啟動時會被消耗——換句話說,用完。例如,治療藥水必須被吞下,而卷軸上的文字在閱讀時會消失。一旦使用,消耗性物品就會失去其魔法。
有些魔法物品允許使用者從物品中施放法術。該法術以最低可能的法術環階和施法者等級施放,不消耗使用者的任何法術位,並且不需要成分,除非物品描述另有說明。該法術使用其正常的施法時間、射程和持續時間,如果法術需要專注,物品使用者必須進行專注。許多物品,如藥水,會繞過施法過程並以通常的持續時間賦予法術效果。某些物品對這些規則有例外,改變施法時間、持續時間或法術的其他部分。
魔法物品可能要求使用者在從物品施放法術時使用他們自己的施法屬性。如果使用者有多個施法屬性,使用者選擇使用哪一個。如果使用者沒有施法屬性,他們對該物品的施法屬性調整值為 +0,並且適用使用者的熟練加值。
有些魔法物品具有必須消耗才能啟動其特性的充能數。對物品施放鑑定術會揭示該物品剩餘的充能數。與物品同調的生物知道該物品有多少充能以及它能恢復多少。
魔法物品通常具有在次日黎明或某個其他指定時間恢復的充能或特性。如果此類物品位於指定事件不會發生的世界或存在位面,則由 DM 決定該物品何時充能。
魔法物品的描述會說明它是否帶有詛咒。大多數鑑定物品的方法,包括鑑定術,都無法揭示此類詛咒。
與被詛咒物品的同調無法自願結束,除非先打破詛咒,例如使用移除詛咒法術。
魔法物品至少與其同類的非魔法物品一樣耐用。大多數魔法物品,除了藥水和卷軸外,對所有傷害具有抗性。
神器只能通過某種特殊方式摧毀。否則,它對傷害免疫。了解如何摧毀神器通常需要研究或完成一項任務。
「裝備」包含關於釀造治療藥水和抄寫法術卷軸的規則。要製作其他魔法物品,請遵循以下規則。在這些規則中,「你」指的是製作魔法物品的角色。
要製作魔法物品,你和任何助手必須擁有奧秘技能的熟練。
魔法物品工具表列出了製作每個類別的魔法物品所需的工具。你必須使用所需的工具來製作物品並擁有該工具的熟練。任何助手也必須擁有其熟練。有關工具的資訊,請參閱「裝備」。
如果魔法物品允許其使用者從中施放任何法術,你必須在製作該物品的每一天都準備好所有這些法術。
製作魔法物品所需的時間和金錢取決於物品的稀有度,如「魔法物品製作時間與成本表」所示。
每日工作。 對於製作的每一天,你必須工作 8 小時。如果物品需要多天,這些天數不必連續。
助手。 角色可以共同努力縮短製作時間。將製作物品所需的時間除以從事該工作的角色數量。通常情況下,只有另一名角色可以協助你,但 DM 可能允許更多助手。
原材料。 表中的成本代表製作魔法物品所需的原材料。DM 決定是否有適當的原材料可用。在城市中,有 75% 的機率可以獲得材料,在任何其他聚落,該機率為 25%。如果無法獲得材料,你必須等待至少 7 天才能再次檢查可用性。
如果魔法物品包含有購買成本的物品(例如武器或護甲套裝),你還必須支付該全部成本或使用「裝備」中的規則製作該物品。例如,要製作 +1 護甲(板甲),你必須支付 3,500 GP 或支付 2,000 GP 並製作該護甲。
| 物品稀有度 | 時間* | 成本* |
|---|---|---|
| 普通 | 5 天 | 50 GP |
| 非普通 | 10 天 | 200 GP |
| 稀有 | 50 天 | 2,000 GP |
| 極珍稀 | 125 天 | 20,000 GP |
| 傳說 | 250 天 | 100,000 GP |
| *消耗性物品(除法術卷軸外)的時間和成本減半,法術卷軸的製作時間和成本在「裝備」中給出。 |
有些魔法物品具有感知和個性。這樣的物品可能被附身,被前主人的靈魂糾纏,或者由於用於創造它的魔法而具有自我意識。具有感知的物品可能是其持有者的珍貴盟友,也可能是眼中釘。
大多數具有感知的物品是武器,但其他種類的物品也可以表現出感知。一次性物品,如藥水和卷軸,永遠不會具有感知。
DM 控制具有感知的魔法物品及其啟動特性。與物品保持良好關係的持有者可以使用這些特性。如果關係緊張,可能會隨之發生衝突(見下文「衝突」)。
當你製作一件具有感知的魔法物品時,你創造該物品的人格就像你創造 NPC 一樣,但有以下例外。
屬性。 具有感知的魔法物品擁有智力、睿知和魅力屬性值。選擇物品的屬性,或按如下方式隨機決定:每一項擲 4d6,去掉最低的擲骰結果並將其餘的加總。
陣營。 具有感知的魔法物品擁有陣營。其創造者或本質可能會暗示某種陣營。否則,選擇一個陣營或在「具有感知物品的陣營表」上擲骰。
溝通。 具有感知的物品透過分享其情緒、心電感應廣播其思想或大聲說話來溝通。你可以選擇它如何溝通,或在「具有感知物品的溝通表」上擲骰。
感官。 具有感知的物品可以感知其周圍有限範圍內的環境。你可以選擇其感官,或在「具有感知物品的感官表」上擲骰。
特殊目的。 你可以給具有感知的物品一個它追求的目標,也許會排除其他一切。只要持有者對物品的使用符合該特殊目的,物品就會保持合作。偏離此路線可能會導致持有者和物品之間的衝突(見下文「衝突」)。你可以選擇一個特殊目的,或在「具有感知物品的特殊目的表」上擲骰。
| 1d100 | 陣營 |
|---|---|
| 01–15 | 守序善良 |
| 16–35 | 中立善良 |
| 36–50 | 混亂善良 |
| 51–63 | 守序中立 |
| 64–73 | 中立 |
| 74–85 | 混亂中立 |
| 86–89 | 守序邪惡 |
| 90–96 | 中立邪惡 |
| 97–00 | 混亂邪惡 |
| 1d10 | 溝通 |
|---|---|
| 1–6 | 物品透過將情緒傳遞給攜帶或揮舞它的生物來溝通。 |
| 7–9 | 物品會說一種或多種語言。 |
| 10 | 物品會說一種或多種語言。此外,物品可以與任何攜帶或揮舞它的生物進行心電感應溝通。 |
| 1d4 | 感官 |
|---|---|
| 1 | 聽覺和標準視覺,範圍 30 呎 |
| 2 | 聽覺和標準視覺,範圍 60 呎 |
| 3 | 聽覺和標準視覺,範圍 120 呎 |
| 4 | 聽覺和黑暗視覺,範圍 120 呎 |
| 1d10 | 特殊目的 |
|---|---|
| 1 | 結盟。 物品尋求擊敗或摧毀那些陣營截然相反的人。此類物品絕不會是中立的。 |
| 2 | 剋星。 物品尋求阻撓或摧毀特定類型的生物,例如構裝生物、邪魔或不死生物。 |
| 3 | 尋找創造者。 物品尋找其創造者並想了解它是為何被創造的。 |
| 4 | 尋找命運。 物品相信它和其持有者在未來的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 |
| 5 | 毀滅者。 物品渴望毀滅並慫恿其使用者任意戰鬥。 |
| 6 | 尋求榮耀。 物品試圖通過為其使用者贏得名聲或惡名,來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魔法物品。 |
| 7 | 尋求傳說。 物品渴望知識或決心解開謎團、得知秘密或解開晦澀的預言。 |
| 8 | 守護者。 物品尋求保衛特定種類的生物,例如精靈或狼人。 |
| 9 | 尋找靈魂伴侶。 物品尋找另一個具有感知的魔法物品,也許是一個與它自己相似的物品。 |
| 10 | 聖殿騎士。 物品尋求保衛特定神祇的僕人和利益。 |
當具有感知物品的持有者以違反物品陣營或目的的方式行動時,可能會發生衝突。當發生這種衝突時,物品的持有者進行一次魅力豁免檢定(DC 12 加上物品的魅力調整值)。豁免失敗時,物品會提出以下一項或多項要求:
追逐我的夢想。 物品要求其持有者追求物品的目標,排除所有其他目標。
擺脫它。 物品要求其持有者丟棄物品覺得令人反感的任何東西。
是時候改變了。 物品要求被交給其他人。
讓我靠近。 物品堅持要隨時被攜帶或穿戴。
如果其持有者拒絕遵守物品的要求,物品可以做以下任何事情: